好管家如何規劃保險? (基督徒理財系列 17)

文/陳敏莉

「買保險是否意味著在奪取神的主權?」有些基督徒談到保險,心中馬上蹦出這樣的疑問,這個議題在《基督徒理財系列 5》「保險買安全,信主有平安」中已經有所探討,可以自行參閱。至於本期則想跟大家討論「保險多少叫作夠?到底該如何評估?」

規劃保險的疑問與評估

消費者在做保險規劃時,通常會出現以下兩種疑問:

一是「我的保險好像不太夠?」特別是在社會上發生重大意外事故,例如空難或是火車出軌、地震等重大災變,很多人會擔心自己一旦碰上這樣的變故,既有的保單是否足夠應付類似的意外?或是聽到那一類保單即將停賣,擔心沒跟上這一波,以後要買同類型保單將會變貴!重大意外事件和保單停賣的確是很好的提醒,但只是提醒我們是否該把平常沒有好好思考的保險投保評估趕快補齊,並非要我們在緊張或時間壓力下匆促投保。因為受情緒促發的保險決策,很容易過度投保。

二是「我的保費會不會繳太多?」這類疑問通常是在投保多年都沒有發生任何理賠事故時,有些朋友心裡就會嘀咕:「繳這麼多保費卻沒用到,會不會有點浪費?」等到恢復理智,又會對自己說:「幹嘛為了沒用到保險理賠而難過?沒發生事故應該要感謝主,才對呀!」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疑惑,常會在消費者心中反覆激盪,有些人甚至會認為:「如果沒出事,保費最好能全數領回,這樣才划算!」結果為了把保費拿回來,投保了可以退還保費的保單或是附有身故給付的保單。由於這類保險通常保費較高,消費者如果沒有適當評估自身財務狀況,冒然投保,很可能會衝擊日常的必要生活開支或是無法存錢。看完以下案例試算,你應該會更明白:

小美是一位年薪35萬元的單身上班族,每天騎車上班,這個年輕女孩因為擔心自己發生交通意外導致傷殘,想投保意外險。如果投保單純的「意外身故暨殘廢保險」100萬,年繳保費僅1,200元。如果考慮沒發生意外保費可能白繳,選擇繳費期滿仍存活可以退還全部總繳保費,再外加2%利率的「還本型意外險」,保費會變成年繳39,500元。如果小美持續繳費20年(特定保險公司實例),到了第20年度繳費期滿仍健在,她可以領回80萬5,800元。

經過財務試算,如果是將39,500元的年繳保費預算自行分配,拿出1,200元投保消費型的意外險(不退還保費),再將剩餘的38,300元定時定額存起來,就算是存在年息只有1%的定存,20年後也能存到84.3萬元,比從保險公司退還的保費,多出3.72萬元(84,300-805,800=37,200)。這樣投保還會面臨一個風險:在繳費期的前19年內,萬一有資金需求,被迫解約取回資金,解約金都會低於保費,無法保本。而且單是這張保單的保費就已經超過小美年收入10%,加上其他保險,總保費大幅超過10%,已經排擠到其他生活或儲蓄支出。

小美的選擇,背後的關鍵思考就是期望將自己繳的保費「全數拿回來!」因為「拿不回來=浪費」。事實上,當我們認為「一定要如何、如何才划得來」,就很容易落入「貪婪」與「非理性信念」的陷阱和捆綁中。

保險的本質在「承認風險的存在和敬畏上帝的主權」,然後用最精簡的費用移轉萬一發生風險事故(例如早逝、重病、重殘等),對家庭產生的財務風險。每一種保險商品都是經過精算師依據風險機率、費用率計算,符合大數法則和公平合理原則。所謂「划不划得來」,不是個人可以在事先透過複雜計算就能夠追求的。如果能把「保費賺回來」當作「划得來」的最低標準,推至極端,「只繳一期保費就發生風險事故」領回的保險金相對於已繳保費的倍數將是最大,這樣做算起來最划得來,但是誰會希望賺這種非常划得來的保險金呢?!這個極端的比喻,只是為了凸顯我們有時候為了追求所謂的「划得來」,很容易落入貪婪而不自知的人性試探!

正確的保險投保評估,建議應按以下三步驟思考:

投保評估三步驟

1. 評估哪一種風險最大?按優先次序依序投保和配置保費

買保險主要是為了移轉財務風險。例如一家之主如果太早身故,對家庭會產生財務重擔,所以應該優先投保壽險。如果是年輕人,身故對家庭的財務影響較輕,但是一旦發生重殘或癌症,就需要家人長期照顧,屆時將會產生很大的財務負擔,因此,意外險、失能保險和癌症險相對重要。

2. 保障期間要多長才夠?保障期並非愈長愈好,夠長就好!

保險是在「需要」轉移家庭財務風險期間才有必要投保。例如,為了預留早逝所產生的小孩生活費、教育費和家庭債務,這些都是定期性需要,所需投保的壽險,其實投保定期壽險就夠了。

3. 保額要多少?保額是為解決財務風險缺口,追求剛好才能解決問題!

以小美為例,如果意外險是用來移轉萬一發生重殘的風險,其實100萬的保額對一個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導致重殘的年輕人是很少的。與其花39,500元交換100萬保障+20年後領回80.58萬,不如年繳6千元投保500萬,剩下33,500元以1%定存利率存滿20年,屆時能存到73.76萬。如有2%利率,則能累積到81.4萬。

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保險?如果保障期間沒有發生事故,感謝主!即便無法領回所繳保費,按著保險制度原理,這些保費已經結合其他被保險人的保費,扣除保險公司成本與利潤後,一起流向真正發生風險事故的家庭,成為他們的天降甘露。我們可以將其當作一種慈惠奉獻,因此,建議大家可以優先考量個人需求與慈惠捐款意願,以「萬一沒用到也不傷生活或捨不得的金額」當作保費預算,行有餘力,再進一步規劃儲蓄或投資功能的保險,才能成為愛護家人又有智慧的金錢好管家。

原文發表於:期刊 – 2019靈糧季刊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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