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為什麼要學理財? (基督徒理財系列 1)

文/陳敏莉

一、基督徒常見的理財迷思

1. 把投資當理財

當我們談到理財,你立刻想到甚麼?

「我不懂理財,因為我不會投資。」還是「不!我一不買股票,二不買基金,根本不需要理財!」這樣的回答代表你已經落入了第一個理財迷思,就是「錯把投資當理財」。

其實投資只是理財的一環,你可以不投資,但你不可能不理財!讓我們先看一下,「理財」到底是甚麼?簡單說,「理財」就是「打理錢財」或是「管理錢財」的簡稱。如果是這樣定義,基督徒需不需要具備理財知識與能力呢?答案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任何人得到收入後,是全部花掉?還是會部分存起來?有沒有什一奉獻?會不會刷卡借錢買東西?會不會花錢上課投資自己……?這些都是理財決策,不同的決策代表背後不同的價值觀。接著,觀念會決定行為,行為會養成習慣,習慣則會帶出不同的生活品質。「投資」只是眾多達成理財目標的方法之一,「不投資」不代表「不理財」或是「不需要好好理財」。如果你能作到收支有餘,懂得儲蓄、不過度舉債,恭喜你,你已經具備管理錢財的基礎能力了。總括來看,管理金錢的知識能力,涵蓋範圍不只投資與儲蓄,也包括收支管理、借貸與保險、奉獻與繳稅、……。這是我們天天在生活中都要面對的議題,只是過去,我們在學校並沒有機會學到。

2. 談理財就不屬靈?

有些基督徒認為:「談理財很不屬靈!」因為,「錢財是萬惡之根!」等一下,聖經是這樣說的嗎?不對!不對!聖經是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別小看「貪」這個字,差一個字差很多呢!其實,金錢是中性的,但是人若「貪戀」錢財就是萬惡之根了,正如十誡中訓誡我們:「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參申五21)當我們貪戀一切神所沒有賜給我們的,都是不對的。重點是,我們要與金錢有正確的關係,而非把一切管理金錢的事務都劃為不屬靈的活動。

聖經中有超過兩千節經文談到錢財;耶穌在三年半的講道生涯中講了卅幾個比喻,其中一半跟錢財有關。可見神非常喜歡用金錢來教導關於品格與生命的功課,因為人與金錢之間的關係,剛好能反映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包括人如何看待金錢?使用金錢?管理金錢?如何在金錢上蒙受祝福?或者能使用金錢祝福別人?還是受到金錢的挾制與綑綁,常常感到憂慮或壓力?我們知道,神賦予人最大的權柄與任務,就是「治理這地」(參創一27~28),當然也包括金錢在內。所以基督徒不但不應迴避理財的議題,反而應該按照聖經的教訓,建立正確的金錢觀。因此,「基督徒如何打理錢財」不但是為個人或家庭生活需求所要學習的課題,也是承接治理使命的重要學習。

3. 財務興盛才是蒙神祝福?

有些基督徒則是誤以為「財務興盛的人才是屬靈的人」,這又落入另一種極端。 我們相信神願意使我們富足,而且神要我們凡事興盛,但是神沒有要我們「崇拜」興盛或是成功,財富的興盛來自於神的祝福,但屬靈的祝福卻不一定只是財富的興盛。

箴言十章22節說:「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神應許的福是「富足」又不加上「憂慮」,但是「恐懼」與「無知」卻是阻礙人蒙福的兩大障礙。無知使我們容易陷於財務風險,相反的,「認識真理、與聖靈同在」才能使我們脫離恐懼、得到心靈的自由。

二、 一般人的理財迷失

先看一個案例:單親媽媽透支190萬

善美(化名)原本是個家庭主婦,家庭幸福和樂。偶然間,先生作全身健康檢查當中發現罹患肝癌,而且在一個月之內就過世了。善美被迫一肩擔起經濟大任,處理完後事,現實生活壓力馬上排山倒海而來,善美形容自己的人生猶如從天堂掉到地獄一般。

因為先生年輕時很鐵齒,一直不願意聽善美的意見買保險,因此當他過世時,留下的就是原有的剩餘資產。善美因為恐懼,害怕哪一天噩夢重演,就開始幫自己與兩個小孩買保單,只要覺得繳得起就買,舉凡醫療險、防癌險、意外險、投資型保單、增額壽險,通通都買,希望透過保險防堵所有可能的意外狀況。另一方面因為與公公、小叔相處不和睦,她決定搬出去住,自己買了一間老公寓,即使當時沒有能力繳540萬元房貸,但是善美寧願申請四年的寬限期(就是四年內只還利息、不還房貸本金,付款壓力較輕),也不願意繼續「寄人籬下」。

此外,先生過世後,善美被迫開始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貿易公司行政工作,月薪不到四萬元,因為還有兩個小孩要養,為了增加收入,善美還企圖透過投資理財來錢滾錢。她拿出三百萬元積蓄投資親戚的公司,當初講好每年可以拿到五十萬元分紅,等於投資六年就可以本金翻倍。沒想到半年後,親戚捲款潛逃,總共有將近五十個親朋好友被坑,即使打官司,錢也要不回來。

另外,善美還買了很多張投資型保單,因為業務員說:「定期定額投資,長期下來就會賺錢!」但是,繳了幾年下來,發現帳戶裡的錢愈來愈少,儲蓄快要山窮水盡了,連保費都快要繳不起了。更可怕的是,房貸寬限期即將結束,每個月變成要繳五萬元的房貸,萬一繳不出房貸,房子會被銀行拍賣,怎麼辦?

於是善美向理財雜誌尋求幫助,由我提供公益的理財健診與財務輔導。我首先協助善美建立家庭收支表,赫然發現,善美的年收入(包括薪資、撫恤金、以及頂樓出租收入)雖然約110萬,算是相當不錯,但是年支出竟然高達約300萬。其中包括生活費70幾萬,各種保險費將近160萬(包括保障型、儲蓄型、投資型通通有),另外每個月還定時定額投資共同基金5.7萬元(一年接近70萬元),所以一年透支約190萬。由於房貸寬限期三個月後即將結束,必須開始償還本金,屆時將面臨更嚴苛的考驗。

善美做了近五年的投資、保險,應該累積不少資產吧?整理完「資產負債表」後,我發現,事實上,她名下存款僅剩5萬、共同基金約60萬、股票20萬,最大資產是反映在保單價值上,共約200萬。可是,善美手上還有近百萬的保單貸款尚未償還,加上房屋貸款540萬,整體負債總額已經超過總資產的一半。眼見下一個月生活費已經不夠用了,不是需要賣基金、股票,就是被迫得將保單解約或辦理減額繳清。每一個決定都令善美感到為難與不捨!更重要的是,不論是賣基金或是處理保單,因為都是被迫處理,又將面臨一次財務上的虧損。

善美基於「缺乏安全感」和「缺乏財務智商」,以致出現以下四個理財問題:

問題1:收支管理不當:過度支出

問題2:信用管理不當:過度舉債

問題3:風險管理不當:過度投保

問題4:資產管理不當:過度投機

因為缺乏安全感,會沒有節制地不斷買保單和買共同基金;而「恐懼」又生出「貪婪」,因此太容易聽朋友的誘惑或業務員的行銷話術,相信那些投資有多好賺的甜言蜜語。加上缺乏財務智商以及好的理財習慣,讓她的財務狀況更形惡化。例如,她不懂得記帳,無從了解自己的支出早已超過收入,甚至動用銀行儲蓄來繳保費與共同基金。善美也不知道如何評估自己的保險到底要買多少叫做夠用,以至於100多萬的保費買到的壽險遠超過她需要留給孩子的錢,然而一旦發生意外造成重殘時,保險理賠卻又不足以支應她的生活與子女教育所需要。同時她在買房屋時,只顧到眼前的心理需求:不想與公公和小叔同住,卻沒有精算可以負荷現在與未來繳房貸的能力……。

善美家庭透支的數字比較大,問題確實嚴重。不過,我要提醒的是,如果你不注意,你也可能落入跟她一樣的窘境。仔細想想,個案中所出現的恐懼、貪婪、或者對於理財知識的無知,豈不是我們都曾出現的軟弱嗎?即或金額大小或問題範圍不同,難道我們都不曾陷入類似的財務困境、內心的恐懼或誘惑當中?因此,我們需要時時謙卑來到神面前,尋求在「真理」的根基上建造對於理財的「常識與知識」(或者稱為財務智商),才能同時幫助我們脫離「恐懼」與「無知」的挾制,得著財務的真自由,進入神所賜的富足人生!

三、 建立以神為中心的理財系統

首先,面對金錢,在真理上,我們釐清並堅守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我們要很清楚神是創造一切萬物的主,因此金錢也是歸主掌管,而我們是神的僕人,受差來管理治理這地,因此我們是神的僕人,也是金錢的管家。

1. 神的主權

‧神供應:「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太六26)

‧神賜福:「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十22)

‧神掌權:「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二7)

當我們真實相信「神必供應」時,面臨失親或失業的困境時,也不至於慌了手腳,或讓憂慮恐懼在心中生了根,以至於失去了判斷的理性。 當我們相信「神賜福」時,我們不會對於投資產生過高的期待值,希望靠名牌或自己的盤算可以追求到不合理的超額報酬。當我們相信「神掌權」的時候,我們對於身處富裕或貧窮,都能謙卑順服,享有內心的平安,而不會想要單靠自己,尋找快速致富的「撇步」,反而跌了跤。

2. 人的責任

‧忠心的管家:「那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

良善的僕人:「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路十九17)

‧有見識的管家:「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路十二42)

當我們接受並順服我們的角色只是金錢的管家,而非最後擁有者,同時,也明白神期待我們管理的態度要忠心時,我們對金錢的使用與規劃就會增加一份謹慎的心。而對於消費,則不會有我想要怎麼花,就怎麼花的權利。因為管家最終是要向神交帳的。

我們也要明白:當神稱讚我們是良善的僕人、忠心的管家時,是因為我們拿了一錠銀子賺了十錠銀子回來,所以有權柄可以管十座城(參路十九16~17)。或是如馬太福音廿五章記載的比喻,拿了五千兩銀子的僕人賺回五千兩,拿了兩千兩的僕人賺回兩千兩銀子,都可以被稱為是忠心又良善的僕人。可見,神在乎的不是績效絕對值的大小,而是報酬率!我們每個人都是從領到一千兩開始管理,其實不只是在金錢上面,包括家庭規模、工作責任、小組人數、或是服事範圍等。總之,神給我們多少資源,都不可以浪費,而且要妥善管理達到倍增,就會被稱為忠心又良善,也才會被賦予更多的財富或資源,擴大管理的範圍。

而要作到這樣的績效,則需要向主求「恩賜」與「能力」。主人對於管家的第三個要求,就是路加福音十二章42節中所說的有「見識」;見識就是智慧,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正如申命記八章18節所說:「你要記念耶和華 ─ 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我們不能只求得貨財的能力,卻不求那賜得貨財能力的主。這不是本末倒置嗎?然而,我們當然也可以向賜能力的主求得貨財的能力。因此,我們不必排斥坊間的各種理財知識,只要真理扎根得穩,內心去除貪與怕,就能選擇對我們有益的知識來為我們所用;而神也必賜我們得貨財的力量,好讓我們成為神忠心、良善又有見識的好管家!

原文發表於:期刊 – 2013年靈糧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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